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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周易》上经(剥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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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周易》上经(剥)
23.剥(卦二十三)



ⅱ(坤下艮上)

《剥》:不利有攸往。

《彖》曰:剥,剥也。柔变刚也。“不利有攸往”,小人长也。顺而止之,观象也。君子尚消息盈虚,天行也。

《象》曰:山附于地,剥。上以厚下安宅。

初六:剥床以足,蔑贞凶。

《象》曰:“剥床以足”,以灭下也。

六二:剥床以辨,蔑贞凶。

《象》曰:“剥床以辨”,未有与也。

六三:剥之,无咎。

《象》曰:“剥之无咎”,失上下也。

六四:剥床以肤,凶。

《象》曰:“剥床以肤”,切近灾也。

六五:贯鱼以宫人宠,无不利。

《象》曰:“以宫人宠”,终无尤也。

上九:硕果不食,君子得舆,小人剥庐。

《象》曰:“君子得舆”,民所载也。“小人剥庐”,终不可用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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