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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周易》下经(益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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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周易》下经(益)
42.益(卦四十二



ⅲ(震下巽上)

《益》:利有攸往。利涉大川。

《彖》曰:“益”,损上益下,民说无疆。自上下下,其道大光。“利有攸往”,中正有庆。“利涉大川”,木道乃行。益动而巽,日进无疆。天施地生,其益无方。凡益之道,与时偕行。

《象》曰:风雷,益。君子以见善则迁,有过则改。

初九,利用为大作,元吉,无咎。

《象》曰:“元吉无咎”,下不厚事也。

六二,或益之十朋之龟,弗克违。永贞吉。王用享于帝,吉。

《象》曰:“或益之”,自外来也。

六三,益之用凶事,无咎。有孚。中行告公用圭。

《象》曰:“益用凶事”,固有之也。

六四,中行告公,従,利用为依迁国。

《象》曰:“告公従”,以益志也。

九五,有孚惠心,勿问,元吉。有孚,惠我德。

《象》曰:“有孚惠心”,勿问之矣。“惠我德”,大得志也。

上九,莫益之,或击之,立心勿恒,凶。

《象》曰:“莫益之”,偏辞也。“或击之”,自外来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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