当前位置:笔墨社 > 国学经典 > 经部 > 周易 > 《周易》上经(睽)
手机版

《周易》上经(睽)

来源:笔墨社 阅读:3.13W 次
《周易》上经(睽)
38.睽(卦三十八)



ⅷ(兑下离上)

《睽》:小事吉。

《彖》曰:睽,火动而上,泽动而下。二女同居,其志不同行。说而丽乎明,柔进而上行,得中而应乎刚,是以小事吉。天地睽而其事同也。男女睽而其志通也。万物睽而其事类也,睽之时用大矣哉!

《象》曰:上火下泽,睽。君子以同而异。

初九,悔亡。丧马勿逐自复。见恶人无咎。

《象》曰:“见恶人”,以辟咎也。

九二,遇于巷,无咎。

《象》曰:“遇于巷”,未失道也。

六三,见舆曳,其牛掣,其人天且劓,无初有终。

《象》曰:“见舆曳”,位不当也。“无初有终”,遇刚也。

九四,睽孤遇元夫,交孚,厉,无咎。

《象》曰:“交孚无咎”,志行也。

六五,悔亡。厥宗噬肤,往何咎?

《象》曰:“厥宗噬肤”,往有庆也。

上九,睽孤见豕负涂,载鬼一车,先张之弧,后说之弧,匪寇,婚媾。往遇雨则吉。

《象》曰:“遇雨之吉”,群疑亡也。
本文链接:https://www.bimoshe.com/jbwx/zhouyi/vx164.html

Copyright © 2024. 笔墨社 All right reserved. 浙ICP备20110214号-3

文字美图素材,版权属于原作者。部分文章内容由网友提供推送时因种种原因未能与原作者联系上,若涉及版权问题,敬请原作者联系我们,立即处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