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姚崇简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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姚崇

姚崇简介

(650~721) 唐朝开元初名相。本名元崇,字元之。陕州峡石(今河南三门峡东南)人。武则天时以字行,玄宗时避开元字讳,改名崇。

姚崇以门荫出身,应“下笔成章”制举,授濮州司仓。武则天时五迁为夏官(兵部)郎中。时契丹扰河北,军书烦剧,姚崇剖析若流,受到则天赏识,擢为侍郎。圣历元年(698)为同凤阁鸾台平章事(即同中书门下平章事)。在一次奏对中,论列过去因谋反罪而身死破家者都是酷吏严刑逼供、自诬而死的事实,表示愿以身家担保现任内外官吏无反逆者,被则天大为赞赏。中宗复位后,姚崇出为毫州、常州刺史;睿宗即位,再次入相,但因奏请太平公主出居东都洛阳,被贬为申州刺史,移任徐、潞、扬、同等州,为政简肃得人心。先天二年(713),被玄宗召入为相,建议十事,如以仁义治天下,三数十年不求边功,宦官不得干政,皇亲国戚不得任台省官,停止破格滥用人,以法制抑佞倖,公卿、方镇、戚里不得“贡献求媚”,不再增建寺观宫殿,开言路纳谏诤,杜绝外戚干政等,基本为玄宗所采纳。姚崇还反对度人为僧,取缔伪滥的僧徒一万二千亲人,勒令还俗。开元三四年间,山东大蝗,朝臣及地方官以为蝗是天灾,不能捕。姚崇坚持捕杀,并推行夜间设火、火边掘坑、且焚且埋之法,颇见功效。开元四年(716),以幕僚受贿事请避位,荐宋璟自代。但仍受优礼,玄宗时常以国事咨询。开元九年死。遗嘱薄葬,阐明信佛之害,不让子孙为其延请僧道、抄经造像和追荐冥福。

姚崇三次为相,皆兼兵部,对于边境屯戍及士马器械无不谙记。为政注意用人,罢冗职,修制度,择百官各当其材。他和宋璟并称“姚、宋”,同为后世称道的良相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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