当前位置:笔墨社 > 国学经典 > 经部 > 尚书 > 《尚书》周书·泰誓上
手机版

《尚书》周书·泰誓上

来源:笔墨社 阅读:2.32W 次
《尚书》周书·泰誓上
惟十有一年,武王伐殷。一月戊午,师渡孟津,作《泰誓》三篇。
  惟十有三年春,大会于孟津。
  王曰:“嗟!我友邦冢君越我御事庶士,明听誓。惟天地万物父母,惟人万物之灵。亶聪明,作元后,元后作民父母。今商王受,弗敬上天,降灾下民。沈湎冒色,敢行暴虐,罪人以族,官人以世,惟宫室、台榭、陂池、侈服,以残害于尔万姓。焚炙忠良,刳剔孕妇。皇天震怒,命我文考,肃将天威,大勋未集。肆予小子发,以尔友邦冢君,观政于商。惟受罔有悛心,乃夷居,弗事上帝神祗,遗厥先宗庙弗祀。牺牲粢盛,既于凶盗。乃曰:‘吾有民有命!’罔惩其侮。天佑下民,作之君,作之师,惟其克相上帝,宠绥四方。有罪无罪,予曷敢有越厥志?同力,度德;同德,度义。受有臣亿万,惟亿万心;予有臣三千,惟一心。商罪贯盈,天命诛之。予弗顺天,厥罪惟钧。予小子夙夜祗惧,受命文考,类于上帝,宜于冢土,以尔有众,厎天之罚。天矜于民,民之所欲,天必従之。尔尚弼予一人,永清四海,时哉弗可失!”
本文链接:https://www.bimoshe.com/jbwx/shangshu/xpkqy.html

Copyright © 2024. 笔墨社 All right reserved. 浙ICP备20110214号-3

文字美图素材,版权属于原作者。部分文章内容由网友提供推送时因种种原因未能与原作者联系上,若涉及版权问题,敬请原作者联系我们,立即处理。